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為給予參賽學校更充分之準備時間,本局修正113年度教卓 初選活動期程及評選方式,說明如下:
(一)延長學校申請輔導初選經費日期至112年11月24日(原定 112年10月31日截止)。
(二)延長學校申請參加本市初選之送件日期至112年12月25日 (原定112年12月5日截止)。
(三)調整評選方式,參賽學校均應參加113年1月5日(星期 五)簡報發表評選,請於112年12月29日前提供簡報檔案 (電子檔及紙本一式六份)予承辦學校,俟報名結束, 另函通知評選發表順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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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1-0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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