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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

各處室公告

國中部112學年度第2學期補考考程表及注意事項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1.1122國中統一補考考程表詳如附件,請自行下載閱覽。

2.1122國中乙案自行找老師補考方式一覽表,詳如附件,並請同學務必於2月23日中午前找老師完成乙案補考

3.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統一補考日期為2月17日(六)~2月23日(四),請務必攜帶學生證(或附有相片之身份證、健保卡,需可辨識照片)應考;未補查驗證件者視同缺考,該科不予計分。

4.補考考試注意事項,請同學務必留意:

(1) 考試地點為閱覽室,詳細座位表於各科考試前20分鐘公佈,請提早至閱覽室查看試場座位。

(2) 當日請務必著制服並攜帶學生證(或附有相片之證件)、2B鉛筆、藍色或黑色原子筆、橡皮擦準時應試。

(3) 補考人員身上不得持有手機,手機請一律關機置於書包內,經查有違規攜帶(使用)手機事實依學生獎懲規定予以懲處。

(4) 考試鈴聲一律以正常上下課鈴聲為準,請補考同學務必於上課鈴響前進入閱覽室,並依照排定之座位表就座。

(5) 遲到逾15分鐘者不得再進場應試;每節考試鐘響結束前10分鐘才能繳卷離場,請掌握考試時間!

 

★★★再次提醒同學,請務必留意統一補考時間不合格科目自行找老師補考規定時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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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2-16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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