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訓育組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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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113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遴選
目的:由應屆畢業生中選拔出在學期間表現傑出之學生,並有具體事蹟者,予以獎勵。
受獎資格:
1、應屆畢業生每班第1名。(名單由註冊組依據成績評量辦法計算產生)。
2、應屆畢業生在學期間於體育、技能、藝能、科學或創作、社團活動、社會或學校服務學習、敬師孝親、助人義行、或其他有具體事蹟者。
3、前開領有市長獎之學生,不得再兼領其他學業成績優良獎項。同時符合前開1、2點資格者,以第1點之名額請領。
前項第2點受獎學生之審議方式:
1、名額:國中2名、高中4名 (應屆畢業總班級數之3分之1,採無條件進位計算)。
2、由相關各處室主任、組長、畢業班導師及三年級專任教師先行推薦表現傑出學生名單,訓育組彙整後,再交由審查委員會決選出得獎名單。
※ 詳細實施計畫請參閱附件,請於04/30(三)中午12:00前將推薦表送交訓育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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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2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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