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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

各處室公告

請本校教職員工填寫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 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

{{ $t('FEZ001') }} 人事主任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依教育部及教育局來文規定,
各公立學校於聘僱各類人員前,均應請其填寫旨揭具結書。
另應即請現職所有受僱人員填寫具結書,於2週內具結完竣送交人事室。
受僱人員包含:
公務人員、臨時人員、約僱人員、工友、技工
專任教師、代理教師、代課教師、兼任教師、外聘教練及社團教師。

請於 3/10(一) 前完成填寫並交至人事室,
謝謝各位同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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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26|

{{ $t('FEZ005') }} 104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