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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

各處室公告

114年至116年本府各機關(構)學校員工及其眷屬自費團體保險(以下簡稱本府自費團保),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國泰人壽)賡續承作,並自114年4月 1日起生效,請同仁參考運用。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依臺北市政府114年3月4日府授人給字第1143001714號函辦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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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3-13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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