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114年5/12(一)、5/13(二)為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一及高二第二次定期評量,考試日程表與考試範圍詳如附件,請參閱。
二、考試期間請遵守本校考試規則及成績相關辦法規定,違反者依規定懲處辦理。各項規定可參見參見校網首頁(網站右方學生家長專區)公告之「萬芳學生手冊」。請同學務必詳閱「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學生考試規則」,以免影響自身成績。
三、定期評量當天無論請假與否或是遲到,只要錯過前一節考試,應於到校後立即至教務處報到並補行考試,不可直接進入班級教室,一旦進入教室就不准補行考試,學校已考試完畢而學生未考試之科目全部以0分計算。補考完成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請假手續,成績才能依請假別核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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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5-0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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