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人事主任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說明:
一、旨揭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之投票日訂於114年8月23日(星期六)舉行,為使本次選務工作順利進行,
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及第59條規定,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、主任監察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;
本次選舉工作亟需借重貴機關(校)所屬同仁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,俾利選務工作順利圓滿。
二、另為配合公投遴選作業期程,貴單位同仁欲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,登記資料卡資料務須填寫完整(身分證字號、聯絡電話及戶籍資料如里、鄰等),
並請將登記資料卡正本於114年6月23日前免備文逕送或傳真(02-86612221)送本所民政課彙辦。
三、前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,可逕至本所官網(https://wsdo.gov.taipei/)「選務公告專區」點選下載使用,如有任何遴選作業問題,
亦可來電洽詢本所民政課(朱小姐02-29365522分機214、張先生分機201)。
四、貴機關(校)協助本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選,本所敬表謝忱。
凡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,嗣後若參加工作人員講習、點領選舉票或佈置投票所等工作時,建請貴機關(校)核予公假及得以課務排代,以利選務工作遂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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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5-2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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