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人事主任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說明:
一、本校114學年度傑出校友候選人推薦事宜,自即日起至114
年9月15日(一)止,申請表以郵寄方式送達者以郵戳為
憑。
二、申請資格:凡本校畢業之校友,具下列條件之一,足為本
校學生之楷模者,均得為傑出校友候選人:
(一)專業或事業上有傑出之成就者。
(二)對社會或國家有特殊貢獻者。
(三)對本校建設或發展有重大貢獻者。
(四)其他優良事蹟足以提昇校譽者。
三、敬請各機關團體踴躍推舉優秀人才,推薦人(或單位)請填
寫推薦表及準備相關佐證資料,送本校實習處申請。
四、當選傑出校友者,由本校逕行通知,擇期公開表揚頒獎。
五、本校「傑出校友遴選要點」(含「傑出校友遴選推薦表」),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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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6-25|
{{ $t('FEZ005') }} 93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