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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

各處室公告

114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

{{ $t('FEZ001') }} 訓育組長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說明: 

一、依據「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」及「臺北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第1次籌備會議」決議辦理。 

二、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詳閱計畫參賽規則, 落實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觀念與創作態度,瞭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、抄襲、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情事。另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,參賽作品報名表欄位,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親自簽名,未滿20歲之參賽者作品須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章。 

三、報名規定 : 

 (一)本比賽採先以網路登記,再現場收件方式辦理報名。

 (二)網路登記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時間:自114年9月10日(星期三)上午8時30分起至114年9月22日(星期一)下午4 時止,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。 

 (三)作品現場收件 

1、114年10月1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至下午3時止,請參賽學校指派專人親自送達。國小組請送至本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、國中組請送至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 (國中部)、高中(職)組請送至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。

四、本次競賽後續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 (網址:https://www.tpcityart.tp.edu.tw/)查詢及下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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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8-14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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