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資料組長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一、申請期限: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5日(星期三)止。
二、申請資格,符合以下條件者(國中、高中、高職女學生)可申請本獎助學金:
1、經學校正式推薦,家境清寒,並提供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或老師推薦證明(三項擇一)。
2、學業表現良好或具特殊才能,且具學習熱忱。
3、完成電子申請表單並提供推薦證明。
4、獲獎者或監護代理人需出席頒獎典禮暨職涯講座並完成領取程序。
5、同意於學年度結束時繳交學習心得報告,說明獎學金的使用方式與學習收穫,並鼓勵學生錄製簡短心得影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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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3-0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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