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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

獎助學金

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3學年度獎學金自9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

{{ $t('FEZ001') }} 訓育組長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一、申請相關說明及表件,請至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獎學金公告資訊網(https://scholarshipinfo.moe.edu.tw /)「表格下載」檢閱及下載。

二、請符合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3學年度獎學金申請條件之學生,至前揭網站下載及填妥申請表件(申請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之獎助學金項目者,請填寫其專用表格),併附相關證明文件,向學校提出;應屆畢業生或轉學生,請向畢業或轉出學校提出。

三、每位學生至多申請2項奬學金,且以獲配1項為限。已依其他規定領取與本作業規定同性質申領資格之獎學金者,不得重複申領本會獎學金;領有公費(軍費)及在職專班學生,亦不得提出申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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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8-19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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