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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

公告彙整

***114學年度第2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

{{ $t('FEZ001') }} 特教組長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
1.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者,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,於115年4月15日(星期三)或115年7月15日(星期三)前函報本局;國小學生於本學年度欲配合學區分發作 業升學國民中學者,其送局申請期限為115年4月15日( 星期三)。 2.詳細內容,請詳閱附加檔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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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1-20|

{{ $t('FEZ005') }} 13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