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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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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大陸委員會函以,有關各機關所屬人員前往香港或澳門依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(構)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」相關規定辦理。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依大陸委員會112912日陸港字第1120500561號函辦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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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9-18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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