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轉知本市「114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」申請書暨相關表件
請有意申請 之家長依據規定及期程辦理申請,逾期不受理!
有關國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及相關事宜,請洽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國中階段承辦人,劉教師,電話:02-25626550~2轉11。
詳請請見附件及公告於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,網址:https://teecid.tp.edu.tw,
另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,網址:https://tpnee.tp.edu.tw。
三、個人申請案流程說明如下:
(一)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,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情形,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
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,申請人須於114年4月30日下午4時前,將個人申請表、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本1式1份,
親自送件(或掛號郵寄)方式,送達戶籍所屬學區學校教務處。
(二)申請人至遲於114年4月30日前上傳計畫資料完成申請作業,各校應於受理個人申請辦理實驗計畫後,成立專案
小組,由校長擔任召集人,於114年5月1日(星期四)至114年5月9日(星期五)期間召開會議,並於114年5月13
日(星期二)前上傳學校與申請人擬定後之實驗教育計畫,俾利後續審議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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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3-0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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