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臺北市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辦理「臺北市原住民族語教師 平板電腦購置補助計畫」受理申請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 月20日止
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4年9月19日北市原教文字 第1143018883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鼓勵本市原住民族語教師善用數位資源施教,減少於授 課交通往返上攜帶紙本教材之負擔,並考量平板電腦輕 薄、攜帶便利,能同時滿足影像及聲音雙軌的學習輔助, 有助於提升學生族語聽、說、讀、寫能力,並兼顧數位學 習、落實環保減紙政策,爰訂定本計畫。 三、相關補助申請事項說明如下(詳如計畫內容): (一)補助對象: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,實際於本市原住民族 部落大學或本市各級學校擔任族語教師者,每人每3年以申請1次補助為限;過去3年已受本計畫補助購置平板電 腦者,不予補助。 (二)補助額度:依實際購置金額補助80%,最高補助新臺幣1 萬元整。 (三)申請方式:採網路申請,檢附本計畫公告受理申請前一 年及當年合法廠商開立之統一發票及明細(須有商品名 稱及購買金額明細),登入本市「台北服務通」填寫申 請「臺北市原住民族語教師平板電腦購置補助計畫」, 受理時間至114年12月20日止,逾期不受理。 (四)檢附文件:資料切結書、服務單位開立之當年度族語教 學服務/在職證明書(本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族語教師無 須檢附)、合法廠商開立之統一發票、申請人金融帳戶 存簿封面。
詳情請見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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