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「臺北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 業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-初任代理代課教師增能研習」 主題課程三-班級經營與輔導
說明: 一、依「教育部補助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 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」及「臺北市114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 計畫」辦理。 二、旨揭研習為提供初任代理代課教師必要的教學支持與輔 導,協助其充實教學現場所需知能,以提升教學效能。強 化初任代理代課教師在班級經營與領域教學的基本能力, 協助其順利適應職涯並勝任教學工作。落實薪傳教師制 度,建構完善的教師輔導支持體系,引導教師投入教育志 業。 三、研習對象:(一)本市國中初任1年內代理代課教師(首次獲聘2年內之3個 月以上之長期代理教師)務必參加。 (二)其餘代理代課教師可依教學專業需求自由參加。 四、課程規劃(如附件): (一)課程主題共分三類,合計辦理6場次,前4場次已於114學 年度第1學期辦理完畢。本學期辦理主題課程三:班級經 營與輔導(擇一參加)。 1、第1場:115年4月8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至16時。(原 計畫預定於3月4日辦理,因故修正至4月8日) 2、第2場:115年4月9日(星期四)上午9時至16時。 (二)課程內容:專任教師的班級經營術、面對特教生的班級 經營心法、師生衝突/生生衝突案例研討、重要命題原 則及技巧。五、研習地點:金華國中會議室(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 32號)。 六、報名時間、方式: (一)請於115年4月1日(星期三)前,至臺北市教師在職進修 資訊網(https://insc.tp.edu.tw/Home/News),完成 研習報名(研習核准文號如附件所列)。 (二)每位教師請擇一場次參加,每場限額40人,依報名先後 錄取,額滿為止。 七、核予研習時數及課務派代方式如下: (一)每場次各6小時。 (二)參加人員請學校核予公假派代。 八、如有相關問題請洽金華國中教務處黃振祐主任、張紋佩組長,電話:(02)3393—1799分機201、211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3-11|
{{ $t('FEZ005') }} 33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