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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

學務訊息

112學年度第1學期,高三同學申請長事假事宜及注意事項,請詳閱。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申請長事假日期,自113年01月02日至113年01月19日止
**注意事項:**
1.請事假同學應於112年12月26 日12時前完成請假手續(需附假卡),逾時視同放棄。  **提醒:113年01月23至01月26日為正常上課日。**
2.於離校前務必將個人物品完全淨空。
3.113年01月26日休業式,為學校重大活動,無故未到將依規定懲處,請勿等閒視之。
4.請同學應審視個人缺曠記錄,以免遭扣考成績不予計算,請慎重三思。
5.請長假期間,嚴禁幫同學攜帶外食,遭糾舉將取消請長事假之資格,以避免干擾學校事務及造成食安問題之疑慮。
6.請假之同學不得任意返校,如有需向老師請教課業之問題,應於下午4點後始得進校,並穿著學校制服,若未按規定經他人糾舉,將取消請長假資格。
7.請同學除嚴守校規外,校外之行為應遵守交通規則,嚴禁飆車及無照駕駛、不涉足不正當場所,嚴禁吸菸及碰觸非法藥品,請勿以身試法、等閒視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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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2-18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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