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(一)依教育局112年7月13日北市教學字第1123058249號函發「本 市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教育實施計畫」、本府災害防救辦公室第71次工作會議主席指(裁)示及「行政院112年度災害防救業務訪評」缺失及建議事項辦理。
(二)依「本市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教育實施計畫」第5點第4項第4款推動防災教育,將防災教育融入至少3項課程領域,學校應將防災教育納入年度課程計畫,以課程教學、實作演練及參訪等方式實施,學校可依照不同學層、年級自行設計防災教育教材(教案),或運用教育部及內政部編訂的防災教育教材(案)及多媒體實施。
(三)各校可將學校周遭防災避難收容場所與防災公園位置介紹納入,使學生瞭解如何查詢及辨識,並強化學習正確面對災害的態度及增進緊急應變能力,以提升本市學生防災素養。
(四)另可結合教育部防災課程遊學路線納入學校社團活動、教師共同備課、學生校外教學參訪、實施操作校學或至他校交流學習,強化教師教學或學生情境體驗與防災技能。
(五)檢附防災教育教學重點與具體作法、教育部防災遊學課程 路線、防災教育活動成果表各1份,供參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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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4-1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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